葬者乘生氣也,生氣即一元運行之氣,在天則周流六虛,在地則發生萬物。天無此則氣無以資,地無此則形無以載。故磅礴乎大化,貫通乎品匯,無處無之,而無時不運也。陶促曰:先天地而長存,後天地而固有。蓋亦指此云耳。且夫生氣藏於地中,人不可見,惟循地之理以求之,然後能知其所在。葬者能知其所在,使枯骨得以乘之,則地理之能事畢矣。
五氣行乎地中,發而生乎萬物。
五氣即五行之氣,乃生氣之別也,夫一氣分而為陰陽,析而為五行,雖運於天實出於地。行則萬物發生,聚則山川融結,融結者,即二五之精、妙合而凝也。
人受體于父母,本骸得氣,遺體受蔭。
父母骸骨,為子孫這本,子孫形體,父母之枝,一氣相應,由本而達枝也。考試程子曰:卜其宅兆,蔔其他地之美惡也。地美則神靈安,子孫盛,若培壅其根而枝葉茂,理固然也。惡則反是。蔡季通曰:生死殊途,情氣相感,自然默與之通。今尋暴骨,以生人刺血滴之而滲入,則為親骨肉,不滲則非。氣類相感有如此者。則知枯骨得蔭,生人受福,其理顯然,不待智者而後知也。或謂抱養既成,元非遺體,僧道嗣續,亦異所生,其何能蔭之有?而不知人之心通乎氣,心為氣之主情通則氣亦通,義絕則應本絕。故後母能蔭前母子,前母亦發後母兒。其在物則萎藪螟蛉之類是也,尚何疑焉。
經曰:氣感而應,鬼福及人。
父母子孫,本同一氣,互相感召,如受鬼福,故天下名墓,在在有之。蓋真龍發跡,迢迢百里,或數十里,結為一穴。及至穴前,則峰巒矗擁,眾水環繞,疊樟層層,獻奇于後,龍脈抱衛,砂水貧聚。形穴既就,則山川這靈秀,造化之精英,凝結融會於其中矣。苟盜其精英,空竊其靈秀,以父母遺骨藏於融會之地,由是子孫之心寄託於此,因其心之所寄,前能與之感通,以致福於將來也。是知人心通乎氣,而氣通乎天。以人心之靈,合山川這靈,故降神孕秀,以鐘於生息之源,而其富貴貧賤,壽夭賢愚,靡不攸系。至於形貌之嬌醜,並皆肖象山川這美惡,故篙丘岳生申,尼丘孕孔,豈偶然哉!嗚呼,非葬骨也,乃葬人之心也;非山川之靈,亦人心自靈耳。世有往往以遺骨棄諸水火而無禍福者,蓋心與之離故也。
是以銅山西崩,靈鐘東應。
漢未央宮一日無故鐘自嗚,東方朔日:必生銅山崩應。未幾西蜀果奏銅山崩,以日擯之,正未央鳴之日也。帝問朔何以知之,對曰:銅出於山,氣相感應,猶人受體于父母也。帝歎曰:物尚樂,況於人乎!昔曾子養母至孝,子出,母欲其歸,則口齒指,而曾子心痛。人凡父母不安而身離待側,則亦心痛,特常人孝心薄而不自覺耳。故知山崩鐘應,亦其理也。
木華于春,栗芽於室。
此亦言一氣之感召也。野人藏栗,春至,栗木華,而家藏之栗亦芽。實之去本已久,彼華此芽,蓋以本性原在,得氣則相感而應,亦獄父母之骨葬乘生氣而子孫福旺也。夫一氣磅礴於天地間,無端倪,無終窮,萬物隨時運化,本不自知,而受造物者亦不自知也。
蓋生者氣之聚,凝結者成骨,死而獨留,故葬者反氣入骨,以蔭所生之法也。
丘壟為陰,岡阜為陽。丘言其高,骨乃山這帶石者。壟高不能自立,必藉石帶土而後能聳也。岡者跡也,土山為阜,言支之有毛脊者。壟之有骨,氣隨而行則易見,支無石,故必觀者毛脊而後能辨也。然有壟而土、支而石、壟而隱、支而隆者,又全藉乎心目之巧以區別也。
經曰:氣乘風則散,界水則止。
謂生氣隨支攏體質滸,滔滔而去,非水界則莫之能止。及其止也,必得城郭完密,前後左右環圍,然後能藏風,而不致有蕩散之患。經雲:明堂惜水如惜血,堂裡避風如避賊。可不慎哉!
古人聚之使不散,行之使有止,故謂之風水。
經曰:外氣橫形,內氣止生。蓋言此也。
水流土外,謂之外氣;氣藏土中,謂之內氣。故必得外氣形橫,則內之生氣自然止也。此引經以結上文得水為上之意。
何以言之?氣之盛雖流行,而其餘者猶有止;雖零散,而其深者猶有聚。
高壟之地,落勢雌雄,或去或止,各有[缺]作自[缺]一地可盡其力量也。而好龍多從腰落,分佈枝蔓於數十裡之間,或為城郭朝樂官曜禽鬼捍門華表羅星之類,皆本身自帶不可為。彼既流行,而餘者非止也,但當耱其聚處,而使之不散耳。平支之龍,大山跌落平洋,四畔曠闊,其為城郭,亦不過高逾數尺而已,且去穴遼遠,朝山一點,在乎雲靄之表,人莫不以八風無蔽為嫌,又豈知支戲氣隱,若零散而其深者猶有聚也,但得橫水攔截,使之有止耳。此方支攏之氣盛者如此。
故藏於涸燥者宜深,藏於坦夷者宜淺。
高攏之葬,潛而弗彰,故深,取其沉氣也;平支之葬,露而弗隱,故淺取,其浮氣也。得乘者,言所葬之棺,得以乘其生氣也。淺深世俗多用九星白法以定尺寸,謬也。不若只依金銀爐底求之為得。
夫陰陽之氣,噶而為風,升而且為雲,降而為雨。
夫土者氣之體,有土斯有氣,氣者水之母,有氣斯有水。
氣本無體,假土為體,因土而知有此氣也。水本無母,假氣為母,因氣而知有此水也。五行以天一生水。且水何從生哉?生水者金也,生金者土也。土腹藏金,無質而有其氣。乾藏坤內,隱而未見,及乎生水,其兆始萌。言氣為水母者,即乾金之氣也。世人不究本源,但以所見者水爾,故遂以水為天地之始,蓋通而未精者也。
經曰:土形氣形,物因以生。
生氣附形而有,依而行,萬物亦莫非[缺]也。此引經結上有文有土斯有氣之意。
未氣行乎地中,其行也因地之勢,其聚也因勢之止。
氣行地中,人不見,其始也則因地之勢而知其行,其次也又因勢之止而知其聚也。
葬者原其起,乘其止。
平夷多土,陡瀉多石,支之行必認土脊以為脈,城之行則求石脊以為骨。其行度之勢,委蛇曲折,千變萬化,本無定式,大略與丘攏之骨、岡阜之支略同。
千足為勢,百尺為形。
千尺言其遠,指一枝山之來勢也。百尺言其近,指一穴地之成形也。
勢來形止,是謂全氣,全氣之地,當葬其止。
原其遠勢之來,察其近形之止,形勢既順,則山水貴合,是為全氣之地。又當求其止處而葬之,斯盡善矣。止之一字,最謂吃緊。世之葬者,不乏全氣之地,但於止處則有味焉耳。夫千里來龍,五足人手,才差一指,盡廢前功,縱奇峰聳拔,秀水之玄,皆不為我用矣。若得其傳,知其止,則如數二三,辨黑白,人或見其莽然可左可右可移可易,而不知中間自有一定不易之法、尺寸不可遷改者。宛委自複,回環重複。
宛委自複,指其勢而言。或順或逆,即委蛇東西或為南北之意也。回環重複,以其形而論。層拱疊繞,即朝海拱辰之義也。全氣之地,其融結之情如此。
若踞而候也。
如人踞然不動,而有所待然。
若攬而有也。
如貴人端坐,器具華陳,攬之而有餘。
欲進而卻,欲止而深。
上句言擁衛之山須得趨揖朝拱,不欲其口逼衝突而不遜也。下句言瀦蓄之水必得止聚淵澄,不欲其陡瀉反背而無情也。
來積止聚,沖陽和陰。
氣像尊嚴,若千乘之貴;擁簇繁夥,猶萬金之富。
經曰:形止氣蓄,化生萬物,為上地也。
堂局完密,形穴止聚,則生氣藏蓄於中矣。善葬者因其聚而乘之,則可以福見,在昌後裔。如萬物由此氣而成,化育之功,故為上地。
地貴平夷,土貴有支。
支龍貴平坦夷曠,為得支之正體。而土中複有支之紋理,平緩恰軟,不急不燥,則表裡相應。然卻有支體而得城之情性者,直如擲搶,急如繃線,謂之倒火硬木,此陽中含陰也,法當避殺,粘唇架折而葬。刻氏所謂直急則避,輻而湊簷是也。陽者為弱,本宜湊入,奈何性急,要縮下一二足,緩其急性,苟執支法插之則凶。此支龍之至難體認者,故景純謂支龍之辨,蓋言此也。
支之所起,氣隨而始;支所終,氣隨以鐘。
此言平支行度體段,原其始則氣勢隨之而行,乘其止則氣脈因之而鐘,觀勢察脈,則可以知其氣之融結矣。
觀支之法,隱隱隆隆,微妙玄通,吉在其中。
審其所廢
謂入首廢壞,真偽莫辨,故不得不詳加審察也。夫天真未喪,則定穴易為力,但乘其來,即知其止。卻有一等不幸為牛關踐踏,上破下崩,歲久年深,或種作開墾,或前人謬扡其旁圍牆拜壇,不無晦蝕,或曾為居基,益低損高,或田家取土,鋤掘賊,而大八字與金魚不可得而移易,但要龍真局正,水淨砂明,當取前後左右四應,證之心目,相度酌量開井,無不得矣。蓋夫一氣化行支攏,隨氣而成形質,今既廢壞莫辨,故必於廢中審之,則凡所謂陰陽剛柔急緩生死浮沉虛實之理,無不瞭然。既得其理,則倒杖之法亦因之而定焉。
擇其所相。
謂擇其所相輔於我者。法當於小八字下看兩肩暗翊,肩高肩低,以分陰陽作用,次視三分三合,崎急平緩,以別順逆饒減速。盡觀蟬翊之砂,蝦須之水,以定葬口界限,是皆左右之所相。苟失其道,則有破肋翻斗、傷龍傷穴、偽淺傷深之患,故不得不詳加審擇也。下篇言相浮水印木義同。
避其所害。
山之不可葬者三:氣以生和,而童山不可葬也。
土色光潤,草木茂盛,為地之美。今童山粗頑,土脈枯槁,無發生沖和之氣,故不可葬。卻又有一等山石,文理濕潤,光如卵殼,草木不可立根,自然、不產,開井而得五色土穴者,是又不可以童而棄也。
氣以勢止,而過山不可葬也。
此言橫龍滔滔竟去,挽之不住,兩邊略有垂下,不過撓掉而已。氣因勢而止,穴因形而結,過山無情,其勢未止,其形未往,故不可葬。卻又有一等橫龍滴落,正龍腰落,及夫斬關為穴者,不同也。
氣以龍會,而獨山不可葬也。
支龍行度,兄弟同完,雌雄並出,及其止也,城郭完密,眾山貴集,方成吉穴。彼單山獨龍,孤露無情,故不可葬。
經曰:童斷石過獨,生新凶而消已福。
此複證五凶之不可用也,凡此是無所[缺]適足腐骨爛棺而已,主退敗少亡癆疾,久則歸於歇滅,可不慎哉!
上地之山,若伏若連,其原自天。
此言上地龍之行度體段也,大頓小伏,藕斷絲連,謂之脫卸。夫大地千百里,行龍其何可窮乎,故遠若自天而來也。
若水之波。
此言隱藏伏于平洋大圾之間,一望渺無涯際,層層級級,若江而之水,微風蕩漾,則有輕波細紋,謂之行地水。微妙玄通,吉在其中矣。
若馬之馳。
若龍若彎,或騰或盤。
若龍之般旋,蠻之飛騰,言其活動有皖蜒翔舞之體段,無破碎死蠢之形狀。
禽伏獸蹲,若萬乘之尊也。
來勢如虎出深林,自幽而漸顯氣象,蹲踞而雄壯;止勢如鷹落平砂,自高而漸低,情意俯伏而馴順,氣象尊嚴,擁護綿密,若萬乘之尊也。
無光發新。
《中庸》曰:人莫飲食,鮮能知未也。
朝海拱辰。
如萬水之朝宗,眾星之拱極,枝鬥之護花朵,廊論著之副廳堂,非有使之然者,乃一氣感召,有如是之翁合也。《易》云:水流濕,火就燥,雲從龍,風從虎,聖人作而萬物睹。其斯之謂與!
龍虎抱衛,主客相迎。
四勢朝明,五害不親。
四勢即龍、虎、主、客也,貴乎趨揖朝拱,端正嚴而不刺側,明淨而不模糊。情勢如此,烏有不吉?更欲不親五害。五害者,童、斷、石、獨、過也。
十一不具,是謂其次。
外篇
夫重岡疊阜,群城眾支,當擇其特。
聖人之於民類,麒麟之於走獸,鳳凰之於飛鳥,亦類也。重岡並出,群阜攢頭,須擇其毛骨廳秀、神氣俊雅之異於眾者為正也。
大則特小,小則特大。
眾山俱小,取其大;眾山俱大,取其小。
參形雜勢,主客同情,所不葬也。
參形雜勢,言真務之不分;主客同情,言汝我這莫辨。
夫支欲伏於地中,壟欲峙於地上。
伏者隱伏,峙者隆峙。此言支城行度體段之不同。
支城之止,平夷如掌。
卜支如首,眩壟如點頭。
所謂如首如足,亦即巔麓之義,謂欲求其如足也。
形氣不經,氣脫如逐。
支城之葬,隨其形勢,莫大各有常度,不經則不合常度。或葬城於頹首,葬支於麓足,則生氣脫散,如馳逐也。
夫人之葬,蓋亦難矣。支壟之辨,眩目惑心,禍福之差,候虜有間。
乘金相水,穴土印木。
此言穴中證應之玄策也。金亦生氣之異名,言即其尖圓之所止也。相水者,言金魚界合相輔於左右也。穴土者,土即中央之義,謂穴於至中,取沖和之氣,即葬口是也。印木即兩邊蟬湖之砂,夾主蝦須之水,以界穴地。《肘申寶經》曰:三合三分見穴土,乘金之義兩片兩。潮察相浮水印木之情,蓋亦神明其義耳。
外藏八風,內秘五行。
四維四正,完密而無空缺,既無風路,則五行之生氣,自然秘於其內而凝結矣。
天光下臨,地德上載。
天有一星,地有一穴,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。葬得其所,則天星垂光而下照,地德柔順而上載也。
陰陽沖和,五上四備。
物無陰陽,違天背原。孤陽不生,獨陰不成,二五感化,乃能沖和。沖和之處,則必有五色異土以應之。言四備者,不取于黑。又曰沖和之處陰氣寒,至此而溫,陽氣熱,至此而涼,溫涼之氣,是為沖和。
目力之巧,工力之具,趨全避闕,增高益下,微妙在智,觸類而長,玄通陰陽,功奪造化。
勢如萬馬,自天而下。
星嵐插漢,自天而下,若萬能馬賓士而來也。
形如負峙,有城中峙,法葬其止。
經曰:勢止形昂,前澗後岡,龍首之藏。
勢欲止聚,形欲軒昂,前有攔截之水,後有樂托之山,形局既就,則真龍藏蓄於此矣。
鼻顙吉昌,角目滅亡,耳致侯王,唇死兵傷。
此以龍首為喻而取穴,非謂真有鼻穎角目也。但鼻穎以喻中正,故吉;角目偏斜而又粗硬孤露,不受穴,故凶。耳言深曲,唇言淺薄,所以有侯王兵傷之別。
宛而中蓄,謂之龍腹,其脈深曲,必後世福,傷其胸脅,朝穴暮哭。
外氣者,橫過之水;內氣者,來龍之氣。此即外氣橫形、內氣止生之謂也。千尺之勢,宛委頓息,外無以聚內,氣散於地中。經曰:不蓄之穴,腐骨之藏也。千尺言勢之遠也,宛委者,宛轉委曲而馴順,頓息者,頓挫止息而融結也。若陰陽不交,界合不明,後無橫水以攔截,則土中之生氣散溫而無收拾矣,葬之適足以腐骨。
飄風。經曰:騰陋之穴,敗棒之藏也。
天地之氣,噫則為風,最能飄散生氣,故必藉前後左右衛護區穴,而後能融結也。若堂局雖有入首疊疊之阜,卻緣左空右缺,前曠後凹,地之融結,悉為風所蕩散,則生氣不能蓄聚,攏之浮氣升騰于上,支之沉氣陋匯於下矣,葬之無益於存亡,適足以腐敗棺棒而已。
夫土欲細而堅,潤而不澤,裁肪切玉,備用五色。
石山土穴,欲得似石非石之土,細膩豐腆,堅實潤滋,文理如裁肪也。土山石穴,必得似土非土之石,脆嫩鮮明,光澤晶瑩,體質如切玉也。五氣行乎地中,金氣凝則自,木氣凝則青,火赤土黃,皆吉。唯水黑則凶。五行以黃為土色,故亦以純色為吉。又紅黃相兼,鮮明者尤美,間白亦佳,青則不宜多見,以近於黑色也。枝攏千變萬化,高低深淺,結作各異,鳴穴中生氣聚結,孕育廳秀而為五色者,則無有不吉也。言五色者,特舉其大綱耳。土山石穴,亦有如金如玉者,或如象牙、龍腦、珊瑚、琥珀、瑪瑙、車渠、硃砂、紫粉花、細石膏、水晶、雲母、禹餘、糧石、中黃、紫石英之類,及石中有鎖子文、檳榔文,中點點雜出而具五色者,皆脆嫩溫潤,似石而非石也。
夫幹如聚粟。
土無氣脈,上緊下虛。焦白之土,麻黑之砂,括燥鬆散,鋤之如聚粟也。
溫如卦肉。
淤溫軟爛,鋤之如腐肉,不任刀也。
水泉砂礫。
地氣虛浮,腠不密如濾篾,如灰囊,內藏氣濕之水,外滲天雨之水也。
皆為凶宅。
已上皆凶,葬之則存亡無益,適足以腐骨敗槨[缺]而已。
形勢反此,法當破死。
四獸各有本然之體段,反此則不吉矣。
故虎蹲謂之銜屍。
右山勢蹲,昂頭視穴,如欲銜噬墳中之屍也。
龍踞謂之嫉生。
左山形踞,不肯降服,回頭斜視,如有嫉妒之情。世俗多言龍昂虎伏,蓋亦傳習之誤。昂當作降,大概龍虎俱以馴俯俯伏為吉。
玄武不垂者拒屍。
主山高昂,頭不垂伏,如不肯受之葬而拒之也。
朱雀不舞者騰去。
前山反背無情,上正下斜,順水擺竄,不肯盤旋朝穴,若欲飛騰而去也。
夫以支為龍虎者,來止跡乎岡阜,要如肘臂,謂之環抱。
此言平洋大地,左右無山以為龍虎,止有高田勾夾,故當求岡阜之來,蹤土跡於隱隱隆隆之中,最要寬展,如人之肘臂,腕肉有情,明堂[缺]夷自為局垣,一龍一虎,如視之圓。言其形如步武,旋轉自然,團簇環抱而恬軟也。以水為朱雀者,衰旺系乎形應,忌乎湍激,謂之悲泣。
當相體用,不可須央離也。
派于未盛,朝於大旺。
派者,水之分也,朝者,
水之合也。夫之水行,初分懸溜,始於一線之微,此水之未盛好。小流合大流,乃漸遠而漸多,而至於會流總潞者,此水之大旺也。蓋水之會由山之止,山之始乃水之起。能知水之大會,則知山之大盡。推其所始,究其所終,離其所分,合其所聚,置之心目之間、胸臆之內,總而思之,則大小無從而逃,地理可貫而盡矣。若夫《禹貢》之載九州,其大要則系於隨山浚川這四字,如導水、導河、導漾之類,皆水之未盛也;如入于江、入於河、入一海者,皆水之大汪也,以其大勢言之,則山川之起於西北,自一而生萬也;水之聚于東南,合萬而歸一也。澤其相衰,流於因謝。
澤謂所澤。《詩彼澤之陂》注云:水所鐘聚也。水既港蓄淵停則止,水勢已煞,故曰衰流於因謝者,水盈科而進,則其停者已久,溢為餘波,故曰謝。
以返不絕。
源深流長,不知其來;砂攔局密,不見其去。
經曰:山來水回,貴壽而財。
山來者,眾山攢集;水回者,群流環會。此富貴壽考之穴也。
山囚水流,虜王滅候。
雜篇
占山之法,以勢為難,而形次之,方又次之。
千尺為勢,百尺為形,勢言闊遠,形言淺近。然有大山大勢,大寺大形,則當大作規模,高抬望眼,而後可以求之也。勢有隱顯,或去山勢,從東趨形,從西結勢,由左來穴,自右出勢。又有佯詐穴,亦有花假,此所以為最難也。其次莫如形。有一二里為一形,此形之大者;也有隻就局內結為蜂喋蛙蛤之類,此形之小者也。鵝鳳相肖,獅虎相類,形若不真,穴仍由似?故形亦為難也。又其次莫如方。方者方位之說,謂某山來合坐作某方向之類是也。
勢如萬馬自天而下,其葬王者。
勢如重屋,茂草喬木,開府建國。
真龍隆勢,層層踏踏,如人家之重屋疊架,所以為貴也。
勢如驚蛇,屈曲徐斜,滅亡家國。
橫竄直播,行度畏縮而不條暢,死硬不委蛇,故葬者家亡國來滅。
勢如矛戈,兵死形因。
尖利如矛葉,直硬如槍桿,故子孫多死於凶橫非命。
勢如流水,生人皆鬼。
順瀉直流,會無禁止之情,此游溫之龍也,葬之者主少亡客死。
形如負峙,有城中峙,法葬其止,王侯崛起。
形如燕察,法葬其曲,胙土分茅。
燕窠多於山腰,龍虎包裹,自成形局,入穴不見孤露,所以為貴。
形如側壘,后岡遠來,前應曲回,九棘三槐。
穴形偃詐,如壘之側, 玄武來上,前朝後應,委曲周回,法當就壘口扦之,主三公九卿之貴。
形如覆釜,其嶺可富。
植冠言其形穴之尊嚴也。後仰前倚,壁立崎急,宜阡緩中。
形如投算,百事錯亂。
山形如算,橫直亂投,故凶。
形如亂衣,蕩女淫妻。
山形剝落破碎,如亂衣之不整,故淫亂。
形如灰囊,災舍焚倉。
大抵即內篇水泉砂礫之意,言生氣不蓄之穴,得雨暫濕,雨止即干,如湯之淋灰,故凶。
形如覆舟,女病男因。
橫岡無脈,中央四凹,無穴可扦,葬之則男女不利。
形如橫幾,子絕孫死。
形如魚之攝,無肥厚氣象,故凶。
牛臥馬馳,蠻舞鳳飛。
此言各得其本性而應形真。
媵蛇委蛇。
委蛇則為話蛇,故吉;直硬為死,則凶。
黿鼉魚鱉,以水別之。
四者皆水族,故以近水而應形真。
牛富鳳貴。
牛出於土星,故富;風出於木星,故貴。
媵蛇凶危。
形類百動,葬者非宜,四應前按,法同忌之。
形勢止伏如屍居之不動,方可扦穴,若有不定,豈可用乎!非惟主山,但目前所見,飛定擺竄、於我無情者,悉當豈之。
夫勢與形順者吉,勢與形逆者凶,勢吉形凶,百[缺]一,勢凶形吉,禍不詐日。
形勢二者,皆以止伏為順,飛走擺竄為逆。順則吉,逆者凶。勢吉形凶,尤可希一日之福;若勢凶形吉,則禍不待終日。極言應之速也。
經曰:地有四勢,氣從八方。寅申巳亥,四勢也;震離坎兌乾坤艮巽,八方也。
是故四勢之山,生八方之龍,四勢行龍,八方施生,一得其宅,吉慶榮貴。
四勢者,陳石壁所謂五行生氣之地;八方,八勢方也。八龍不能自生,要得寅申巳亥五行之生氣之地而後能施生也。其大意自亥位發始,即為生氣之地,或從亥上經過亦是,余可類推。但此之生氣與內外篇之言生氣不同。
土圭測其方位,玉尺度其遠邇。
土圭所以辨方正位,其制見於《周禮》;玉尺所以度量遠跡,其數生於黃鐘。今台司度日影以定侯,多用此制也。
蓋穴有三吉,葬直六凶,天光下臨,地德上載。
天光地德前見。
藏神合朔,神迎鬼避,一吉也。
神,吉神;鬼,凶煞。朔謂歲月日時。言藏神合乎吉朔也。神迎鬼避,得吉年月也。
陰陽沖合,五土四備,二吉也。目力之巧,工力之具,趨全避缺,增高舉國下,三吉也。
解見前。
陰陽差錯為一凶,歲時之乖為二凶。
此言葬日不得方向年月之通利。
力小圖大為三凶。
生人福力淺薄,而欲圖王侯之地,是不量力度德也。然此亦不可泥。
憑福恃勢為四凶。
僭上方庶人墳墓不得如大官司制度,貧家行喪不得效富室眩耀,及不得作無益華靡,亡者無益,存者招禍。逼下為儉不中禮,怪吝鄙澀,父母墳墓不肯即時盡作用之法,因循苟且,致生凶變。作用者,謂如作明堂,通水道,及夫截龐去滯,增高益下,陣水蔽風之類,皆是也。
變應怪見為六凶。
上言天時人事本能全美。或有吉地吉穴,主人儒滯不葬,或是非爭競而害成,或貧病兼憂而不能舉。或明師老死不復再來,或停喪久遠而兵炎不測,或子孫參差而人事不齊,或官事牢獄而不復可為,或日怠日忘竟成置,或全家絕滅同歸暴露,是皆因葬不即舉而變見多端也。嗚呼,為人者可不凜凜然而知戒謹乎哉!
經曰:穴吉葬凶,與棄屍同。
言形勢雖吉,而葬不得穴,或葬已得穴,而不知深淺之度,皆與委而棄之者何以異哉!《錦囊》一書,其大概專以生氣為主,即太極為之體也;其次分為枝城,即陰陽為之用也;又其次日風水、曰止聚,曰形勢,曰骨脈;又其次則驗文理之秀異,明作用之利宜。學者當熟讀玩味,則知景純之心法矣。